上市公司董事长操纵自家股价获利8500万,证监会是如何处罚的?
『壹』、 证监会也决定没收陈磊林静和吴限违法所得,而且还处于巨额的罚款,他们也分别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,这个处罚可以说是非常的严重了。
『贰』、 证监会认定,陈国胜采取盘中反复多次拉抬股价、虚假申报、尾盘巨量堆单的方式,影响股票费用 和交易量,构成了“操纵证券市场”的行为。由此,证监会决定,没收陈国生违法所得435万余元,并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。
『叁』、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42岁广东佛山人廖国沛因为操纵“中钢天源”等15只股票,证监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271648674元,并处以543297348元罚款,共计8150万余元。
『肆』、 在信息公开前高位清仓抛售相关股票,避损金额1900万元。三是案发主体多为法定信息知情人。法定信息知情人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约占六成,案发比例仍然较高,查实某上市公司董事长内幕交易获利1190万元等一批典型案件。
『伍』、 误导性陈述、重大遗漏、不正当披露等);内幕交易;短线交易等。投资人(包括股民)可以就信息披露义务人(也就是所投资的上市公司)违反法律规定,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,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索赔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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